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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规范和加强学院教材建设和管理,打造精品教材,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材是指供学院课堂和实习实训使用的教学用书,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等),是体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启发学生智能、跟踪现代科学知识的媒体,也是反映教学、科研水平及其成果的重要标志。

第二条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根中国大地,站稳中国立场,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成为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第三条 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教材建设作为课程建设的核心,是一项长期的教学基本建设。搞好教材建设与管理,是提高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完成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

第四条 教材工作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部门关于教材建设的政策,以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为依据,以编写优秀教材、选用优秀教材、供应优秀教材为重点,全面提高教材建设与管理水平。

第五条 教材工作包括教材立项、教材建设、教材选用、教材招标与采购、师生购买教材、教材评价等内容。教材工作的重点是强化建设,规范管理,以人为本,完善服务,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 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教材管理的政策规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选好用好教材。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可根据学院人才培养和教学实际需要,补充编写反映自身专业特色的教材。学校党委(党组织)对本校教材工作负总责。

第七条 教材建设专门委员会是教材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机构。

主要任务有:

(一)对教材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二)指导制定学院教材建设规划。

(三)审批教材选用、订购计划。

(四)监督教材供应工作。

(五)审定学院自编教材、自编讲义的印刷计划。

(六)指导教材研究和评估工作。

第八条 教务处是教材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任务:

(一)制定教材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教材评估、评优和评价工作。

(三)制定教材立项、选用、订购计划并组织落实。

(四)负责教材发放工作,核实教材供应情况。

(五)落实学院教材建设专门委员会对教材工作的决策,就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学院教材建设专门委员会汇报。

第三章 教材立项

第九条 按照学院教材建设规划,由教务处按年度牵头组织教材立项工作,立项建设教材要坚持正确导向,面向需求、适应新时代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新要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技术技能积累和文化传承创新。

(一)进一步确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坚持职业教育类型特色,聚焦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培养,落实行动导向教学改革,倡导建设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开发信息化资源。

(二)以专业群建设为统领,进一步深化项目课程改革,将教材建设与项目课程改革结合,系统化建设教材。

(三)进一步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数字教育资源与教学内容有机融合,通过动画、微课、仿真模型、在线课程等的交互形式,建设信息化、立体化教材。

第十条 各系(部)根据教务处教材立项指南,针对本单位专业紧缺、薄弱和重点领域的教材需求,组织教师申报。在听取教师编写意见的基础上,联合相关行业组织、企业进行深入论证,根据人才培养实际需要及时补充调整,完善教材框架和内容体系。

第十一条 编写教师根据论证意见完善教材编写方案,填写《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立项申报表》(见附件1),同时提供完整的编写提纲和教材章节样稿,提交各系(部)教材建设与管理小组审核。

第十二条 系(部)审核后,将同意立项申报的教材材料提交教务处。教务处汇总教材立项申请,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提交学院教材建设专门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发文公布。

第四章 教材编写

第十三条 教材立项文件公示期满后,教材编写团队开始教材编写工作。教材编写应依据国家教学标准和职业标准(规范)等,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和就业创业。教材编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以及生态文明教育,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弘扬精益求精的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努力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概念范畴、理论范式和话语体系,防范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的影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学生认知特点,对接国际先进职业教育理念,适应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优化课程体系的需要,专业课程教材突出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强调实践性。适应项目学习、案例学习、模块化学习等不同学习方式要求,注重以真实生产项目、典型工作任务、案例等为载体组织教学单元。

(三)编排科学合理、梯度明晰,图、文、表并茂,生动活泼,形式新颖。名称、名词、术语等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和规范。倡导开发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新形态教材。

(四)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第十四条 教材实行部门编写制。各系(部)教材建设与管理小组负责组织编写团队,审核编写人员条件,审核教材内容和意识形态,对教材编写修订工作给予协调和保障。

第十五条 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党总支审核同意,并公示。编写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熟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对本专业有比较深入的研究,熟悉行业企业发展与用人要求。有丰富的教学、教科研或企业工作经验,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编写人员不能同时作为同一课程不同版本教材主编。

第十六条 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主要负责教材整体设计,把握教材编写进度,对教材编写质量负总责。主编须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

(二)在本专业有深入研究、较高的造诣,在相关教材或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相关行业发展前沿知识与技术,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有较高的文字水平,熟悉教材语言风格,能够熟练运用中国特色的话语体系。

(四)审核通过后的教材原则上不更换主编,如有特殊情况,编写部门应报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批准。

第十七条教材编写团队应具有合理的人员结构,包含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专家、教科研人员、一线教师、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等。

第十八条教材编写过程中应通过多种方式征求各方面特别是一线师生和企业意见。教材编写完成后,应送一线任课教师和行业企业专业人员进行审读、试用,根据审读意见和试用情况修改完善教材。

第十九条教材投入使用后,应根据经济社会和产业升级新动态及时进行修订,一般按学制周期修订。

第五章教材审核与出版

第二十条教材验收坚持凡编必审,由编写部门和学院进行两级审核,实行编审分离制度,遵循回避原则。

学院审核人员应包括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专家、教科研专家、一线教师、行业企业专家等。审核专家应符合本办法第十五条(一)(二),第十六条(一)(三)规定的条件,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客观公正,作风严谨。

凡立项教材编写完成后,各系(部)教材建设与管理小组负责对教材进行初审并填写《教材审核意见表》(见附件2)。

第二十一条 教材审核一般按照专家个人审读、集体审核环节开展,重点审核应依据职业院校教材规划以及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等国家教学标准要求,对照本办法第二条、十三条的具体要求。

严格执行重大选题备案制度。

除统编教材外,教材审核实行盲审制度。

第二十二条在收到编写部门教材审核申请后,组织院级专家审核。专家审核通过后,将教材、审核材料报教材建设委员会最终审定。

第二十三条学院审核通过的教材原则上应选聘一线任课教师进行试用,试用后无问题的教材可提交学院批准后出版。

第二十四条修订教材应通过校内审核流程后,经学院批准后再次出版。

第二十五条教材公开出版原则上由学院推荐在高等教育出版社、机工出版社等优秀出版社出版。参编教材经系(部)研究通过,学院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六章教材选用

第二十六条教材选用应体现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把精品教材作为教材选用的主要目标,确保新版优秀教材进课堂。教材选用原则:

(一)选优原则。优先选用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无规划教材时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优秀教材、经学院同意后建设的校本及公开出版的教材等,使高质量的新版优秀教材成为教材选用的主体。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以及其他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教材和涉及国家主权、安全、民族、宗教等内容的教材,实行国家统一编写、统一审核、统一使用。选用境外教材,按照教育部《学院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办法》执行。

(二)适用原则。选用的教材应符合课程教学标准的基本要求,必须具有科学性、思想性、先进性、启发性和教学上的适用性。严禁选用质量低劣、内容陈旧、以营利为目的教材。不得选用盗版、盗印教材。

(三)更新原则。要结合学科、专业的调整,加强教材的更新换代。各系、部所选教材中近三年出版的新版教材所占比例应不低于50%。

(四)统一原则。教学标准要求相同的同门课程,应采用同一种教材。

(五)减轻学生负担原则。坚持一门课程选用一种教材,如确因教学改革需要而增发辅助教材的,须由所在系、部提出,经教务处批准后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向学生出售、摊派教材。

(六)连续性原则。选用教材计划一经审定,不得随意更换。

第二十七条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教材选用工作。教材选用严格按照系(部)、校两级审批程序办理。教材选用程序:

(一)每学期各系、部根据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指定各课程负责人组织本教研室教师进行充分讨论,每门课程确定一种作为课程首选教材,并确定一种备选教材。

(二)教务处汇总,报学院教材建设专门委员会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教材选用结果。对特殊情况,须经教研室研讨审核、系(部)把关,写明情况报学院教材建设专门委员会审批。

第七章教材招标与使用

第二十八条 由学院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牵头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每2年招标1次,招标时应明确教材供应商参与教材发放的责任与义务。

第二十九条 教材是教学基本工具,是学生完成学业的基本保障。学生必须持有学院指定的正版教材参加教学活动。凡因不购买教材或不按时订购教材而影响学习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学院选择教材供应商时把向学生优惠供应作为必要条件,学院不从教材供应中营利,确保学生权益。

第三十条 学生教材由学院采取统一预订的方式从教材供应商处订购,以确保教材按时、保质、保量到位。学生购买教材程序如下:

(一)学生订购教材由班级教材订购组负责办理,班级教材订购组由3~5人组成,班长任组长。

(二)以班级为单位到教务处按订书人数领书,凭交费单到财务处交费。教材费当学期结清。

第三十一条 教师用书由学院统一进行购买、发放与领取。任课教师在教材预订时准确填写教材征订单中教师用数量,并在教师用教材领取单上登记,不得多领。非任课教师不能以任何理由领用教材,需要时可向对应教研室借用,不另发给。有需要征订教学用参考书的任课老师,需详细填写教材征订单并注明“教参”字样,每学期与教材一同征订,平时不再补订。

第八章教材评价与监督

第三十二条学院教材建设专门委员会具体负责选用的全部教材的评价与监督工作。

第三十三条 加强教材评估的制度化建设,建立教材质量信息反馈制度。积极开展教材建设与管理的调研工作,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教材建设与管理水平。

第三十四条 对存在违规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视情节严重程度和所造成的影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编写者出现违法违纪情形的,必须及时更换。

第三十五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应教材停止使用,视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由学院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停止违规行为,并由教师所在部门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对情节严重的个人列入负面清单。

(一)教材内容政治方向、价值导向存在问题。

(二)教材内容出现严重的科学性错误。

(三)教材所含链接内容存在问题,产生严重后果。

(四)盗版盗印教材。

(五)违规编写出版国家统编教材及其他公共基础必修课程教材。

(六)用不正当手段严重影响教材审核、选用工作。

(七)未按规定程序选用,选用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教材。

(八)在教材中擅自使用国家规划教材标识,或使用可能误导教材选用的相似标识及表述,如标注主体或范围不明确的“规划教材”“示范教材”等字样,或擅自标注“全国”“国家”等字样。

(九)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章支持与保障

第三十六条 学院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教材建设。立项的课程主教材给予5000元/本的资金支持,实验实训指导书、习题集及其他导学教材给予3000元/本的资金支持,用于编写教材过程中产生的调研、印刷、专家论证等费用。

第三十七条 学院在选择教学用书时,应优先选择经学院立项审核后的出版教材。

第三十八条 学院在推荐高层次教材建设项目和校内教材评优时,原则上应从校内立项建设的教材中遴选。

第三十九条 学院对第一完成单位为“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教材进行奖励(已获得学院其他项目奖励的不再重复奖励)。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条作为教材使用的讲义、教参以及数字教材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四十一条 凡未经学院批准,私自出版的各类教材和专著,在教师科研考核和职称评审过程中一律不予认定。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教材建设专门委员会讨论决定。

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0年11月

附件:1.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立项申报表

2.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验收审核表

3.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型教材编写指导意见(试行)

附件一

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立项申报表

申报部门

教材 名 称

主编 姓 名

所属专业分类代码与名称

申报 日 期

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制

填写 要 求

一、本表用A4纸张双面打印填报,本表封面之上不得另加其他封面。

二、本表填写内容必须属实,所在系(部)应严格审核,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封面中教材所属专业分类代码与名称的填写请参照高职高专专业分类参考目录。

四、教材编写样章请附在申报表后。

教材情况

教材名称


主编姓名


教材形态

£普通 £工作页

£活页式£立体化

教材类型

£课程主教材

£实验实训指导书

£习题集£其他

适用范围

适用的专业


适用课程

£公共课程£专业基础课程

£专业课程£专业核心课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职务


所在院部


最终学历


学位


联系电话


主要教学、科研经历


曾获教学、科研主要奖励情况


姓名

年龄

职称

工作 单 位

职务

承担编写的任务

























教材简介

本教材的新编依据和改革思路、

(需说明填补的空白、或与已出版的同类代表性教材比较)


本教材的主要特色与创新


教材提纲


系(部)教材建设与管理小组审核意见

经审核,教材编写人员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教材设计科学先进、针对性强,符合《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同意申报。

部门负责人签字:

党总支书记签字:

部门盖章 党总支盖章

年 月 日

校教材建设专门委员会意见

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验收审核表

教材名称


主编姓名


立项时间


申请验收时间


二级教学单位审核

教材内容审核

教材形态是否与申报书一致


教材内容设计是否合理


教材内容是否正确


教材内容是否符合高职学生认知规律


意识形态审核

教材政治立场是否正确


教材内容政治导向是否正确


教材中思想政治教育是否正确


部门负责人签字: 总支书记签字:

部门盖章 总支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核

教材内容审核

教材内容设计是否合理


教材内容是否正确


教材内容是否符合高职学生认知规律


意识形态审核

教材政治立场是否正确


教材内容政治导向是否正确


教材中思想政治教育是否正确


审核意见

□通过 □重新送审 □不予通过

主任签字


学院党委出版意见

□同意出版 □同意出版

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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